因“带电瓶回家”引发火灾
长沙一男子被拘留10天
业主请注意!
乱停乱放、在楼道里违规充电……
这些行为已被明确禁止
最高可罚10000元!
一
被拘留10天!
长沙一男子“带电瓶回家”酿祸
楼上楼下均遭殃
8月25日,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向违法行为人黄某刚送去《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。
今年6月,湖南长沙的黄某刚为图一时方便,将违规改装的电动车锂电池带入开福区益安公寓自家住房内,用充电器为其充电,没想到却引发了火灾。
当他还在睡梦中时,锂电池充电发生故障着火,并引燃周边家具等一系列可燃物引发火灾。火灾扑救过程中,电池还多次发生了闪爆。
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调查组通过走访周围群众、调取监控视频,进行实地勘验等方式,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池充电故障引发火灾。
火灾发生后,黄某刚家被烧得一片狼藉。
消防监督员介绍:“此次火灾除了造成黄某刚自家住房整体被烧毁外,楼上楼下住户家中均有不同程度受损。所幸,黄某刚本人仅受轻伤。”
二
今年以来
因电动车违规充电被拘留的
并非个案
8月10日6时15分,浙江杭州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,阳台被烧毁。幸运的是,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经调查,认定事主王某因违规将电动车的电瓶放置室内充电,导致充电过程中电瓶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。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近日,广东深圳某店铺发生火灾。消防员到场后发现,烧损物为电动自行车电池。
经调查,起火原因系当事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在室内充电,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并引燃周边可燃物。目前,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7月15日10时31分许,广州某城中村发生爆炸并起火,起火建筑为店铺用途,起火部位为一楼家电维修店铺。
经调查,起火原因为店主将电动车电池置于室内充电,导致电池爆炸,最终引发火灾,现场无人员受伤。目前,店主已被处以十日拘留的处罚。
6月15日,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庆宝失火一案,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有期徒刑六年。
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:
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,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“飞线”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。
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,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,3时许,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,致使居住在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,楼道、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。
三
这一行为已被明确禁止!
最高可罚10000元
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息
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接报
电动自行车火灾8370起
同比增加31.3%
2021年8月1日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实施
明确规定
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
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
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
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
违反《规定》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
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所以,
楼梯间、疏散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
这是大家紧急情况下重要的逃生通道
尤其不能在里面设置一些线路
放置电动车在楼梯间、疏散通道内充电
都很危险!
一旦发生火灾
就会影响人员疏散和逃生
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
这份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
请查收
(转载自《物业服务资讯》2022年9月7日)